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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C]解读工信部发文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的意见(电解液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9  作者:鑫椤资讯
核心提示:2014年12月12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称,要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

2014年12月12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称,要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企业应满足以下规模要求: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液质产能不低于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针对电解液方面主要有以下: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液质产能不低于500吨。另外要求电解液的水含量不高于20ppm,氟化氢不高于50ppm,金属杂质单项含量不大于1ppm。

面对以上要求,电解液生产厂家意见不一。鑫椤资讯针对此次行业规范的内容解读:其一、目前国内存在的电解液企业数量为40-50家左右,且中小企业众多,均小量出货,按量生产,因此在电解液年产能2000吨就难达到行业标准。近几年电解液市场价格缩水空间巨大,龙头企业拥有国际几大客户生产均为稳定,但中小企业发展尤为艰难。如果在产能方面有所要求,将增加国内中小电解液企业的库存量,加大销售难度,企业生存更加艰难。其二,电解液质产能不低于500吨,按市场企业来看,天津金牛、广州天赐拥有自己的电解液质生产线,而新宙邦在2014年上半年收购瀚康也拥有自己的生产线,同时另一家以六氟磷酸锂起家的多氟多今年也成功进入电解液市场,国内也就4家企业能符合电解液量方面的要求,如实这般情况,难道电解液市场以后就是“四足鼎立”?其三,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发展,电解液的性能要求也不一样,如果以一个硬性标准去规范电解液的性能这将大大减少市场的需求量。

同时鑫椤资讯采访了国内不同的电解液厂家,国内几家龙头企业表示行业标准几乎没有影响,因为自身已具备强大的实力,反而对他们来说规范产量越大对他们越有利。像山东、江西等中等企业表示,电解液产能、标准基本达标,但是却没有提到电解液质产能。而其他的中小企业却对行业标准愤愤不平,他们更加希望的是国家的指导、扶持和鼓励,更有效的推动市场经济,缓解现在的混乱的价格局面。总的来说,行业标准的提出均有利弊,后期还有待细化。

 
关于我们: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上千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电池隔膜分会和电池回收再利用分会等十一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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