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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等六个城市集体申报第二批试点城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 鑫椤资讯  作者:鑫椤资讯
    日前,国家四部委确定的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对外公布,江苏城市无一入选。记者在江苏省政府昨天召开的“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正将南京等6个城市集体“打包”申报第二批试点城市,入围希望非常大。

    据悉,财政部等国家四部委此次公布的首批名单包括北京等28个城市或区域,多分布在东中部节能减排任务较重地区,其中包括河北、浙江、福建、江西、广东5个城市群,涉及30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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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经信委相关人士表示,去年已确定南京、苏州、南通为全省首批新能源汽车应用试点城市,要求到2015年底前各自推广应用10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其中纯电动汽车超过50%。今年9月,四部委出台新版补贴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均可推广应用,江苏省将常州、扬州、盐城纳入省级试点范围。

    昨天的发布会上,江苏省政府相关人士透露,虽未有城市首批入选,江苏省仍在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试点的申报工作。“参照此前公布的第一批试点,我省也将以城市群的模式'打包’申报,包括南京、苏州、南通、常州、扬州、盐城这六个城市,今后也可跨市运营新能源汽车,拓宽应用渠道。目前我们正进一步修订申报方案,最终结果有望在年内公布,胜算很大。”

    记者注意到,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近期已写进江苏省和南京市出台的多个意见和规划。今后两年,在“推动重点领域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升级换代”方面,江苏省将加快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在“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方面,江苏省将推动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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