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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股份子公司新能源汽车进入第4批目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3  来源: 中国证券网
       力帆股份(8.150, 0.07, 0.87%)3日早间公告,根据工信部网站信息,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LF6401DEV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进入了工信部2017年5月2日发布的2017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力帆股份控股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的两款纯电动轿车(即:LF7002FEV和LF7004FEV)也进入了同批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这是力帆乘用车自2017年2月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首次进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力帆乘用车现已恢复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上述《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已全部解决完毕。

       据公告,力帆乘用车在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期间接受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及相关专家组织的现场验收。2017年4月1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网站发布了《关于拟恢复6家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的公示》,认为力帆乘用车等6家企业针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整改工作到位,企业生产一致性保障能力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建议恢复其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该公示已于2017年4月24日公示期满。

  2017年5月2日,工信部网站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5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4批)。力帆乘用车LF7002GEV、LF7004GEV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5批),力帆乘用车的LF7002FEV、LF7004FEV纯电动轿车进入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4批)。

  公司表示,力帆乘用车的LF7002FEV、LF7004FEV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4批)表明该公司已恢复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可以正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补贴。力帆乘用车之前收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已得到彻底解决,公司LF7002FEV、LF7004FEV、LF7002GEV、LF7004GEV等系列纯电动轿车和LF6401DEV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在共享汽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及物流运输领域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竞争力。上述车型进入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将更好的促进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今后,公司将认真领会和遵循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增强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关于我们: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上千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电池隔膜分会和电池回收再利用分会等十一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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