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晚间,赣锋锂业发布公告称,根据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和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企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宜区经计字[2013]17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的“年产500吨超薄锂带及锂材项目”获得企业发展资金计划1000万元。2014年6月10日,公司发布了编号临2014-049赣锋锂业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宜春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已收到第一笔企业发展资金500万元。
2014年10月29日,宜春赣锋锂业有限公司收到第二笔企业发展资金500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该笔资金作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各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不会影响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4年年度业绩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