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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各国家对电池废旧产品的回收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04  作者:鑫椤资讯
       大家都知道电子废料处理不当对人及环境都有很大的危害,现在让我们在看看世界各国是如何处理废旧电池产品的。
       中国:在2003年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缺乏有效的回收废旧电池机制,虽然倡导垃圾分类,废旧电池分类,但实际运行起来还是有诸多问题,国内应该出台些积极的回收政策。
        法国:所有电子电器销售商在出售新产品时不得拒收顾客返回的同类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而生产厂家必须负责妥善处理这些废旧电子电器。涉及的电子电器垃圾分三大类,即家用电器、音像设备和电子办公设备,凡是需要用电、电池或蓄电池才能运转的设备都属于必须回收之列。
        欧盟:是最早关注电池回收和采取措施的地区,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立法,至今已颁布《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指令》、《禁止在电器电子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的规定》,并在去年通过了电池回收法,要求成员国在两年内推出本国的法律,教给消费者回收的方法。
        德国:只有标明“能够被回收”和报废日期的电池,才能在市场上出售,消费者可以将使用过的各种类型的电池交送商店和废品回收站,这些地方都无 条件接收,然后转送到处理厂进行无害处理。传统家电方面,先把冰箱、空调类的电器收集起来,因为制冷部件对环境污染很大,必须得到妥善的处理。其次是电 视、电脑等家用电器将被送到专业的循环公司,由于它们含有大量重金属和有毒物质,因此将得到环境化的处理后再进行资源化利用。
        荷兰:早在1995年1月就有规定,该国的手机电池生产商和进口商对收集和处理他们经营的产品负有全部责任。
        丹麦、瑞典:要求所有电池零售商回收废电池,并对电池销售征收特别销售税。按照不同的电池种类,特别税的税率为6%至8%。政府把所收的税金用于支付回收、运输和处理这些电池的费用。据统计,瑞典的旧电池和手机电池的回收率已达到95%,丹麦超过75%以上。
        美国:尚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法律,但是不少州和城市已经有了相关立法,其中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市是美国回收锂离子等电池的先行者。纽约要求所有出售可充电电池的零售商全面负担起回收工作。
        英国:英国是欧盟中手机回收产业起步相对较晚的国家。英国在手机零售商处的回收箱上盖有防水箱,可以放在室内,也可以放在露天,很适合英国多雾多雨的气候。英国还要求消费者把旧手机电池用不透水的塑料包裹好再送到回收处,防止在中途发生有毒物质意外泄漏。
       日本:除了立法以外,还采取了一些积极的回收政策,目前日本国内84%的电池都有回收(按销售重量比),回收的方式是在2万多家商店内派发回收纸盒、回收袋,并相应有抽奖旅游。
       综上所述,CIAPS小编认为,我们国内也可以借鉴国外对废旧电池的处理政策,让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建立我们自身良好的环境。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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