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25日,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93,717,000股,持股比例36.22%)通知,天齐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68.80万股,约占总股本的 5.68%)于2013年3月14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 业部的合计5,840万股公司股份(详见公司2013-018号公告)已于 2014年3月25日解除质押;上述解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登记手续。 截止2014年3月25日,天齐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96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17%;张静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公 司的股份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