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江苏省经信委发布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乘用车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0.9万,客车最高补贴5万,专用车补贴为1.5万。燃料电池乘用车/客车/专用车分别补贴5万、10万、7万。此外,强调浙江省下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地区情况进行补贴额度安排,但总体地方补贴额度不能超过国补50%。
办法还强调,2017年度将根据按各设区市上报的新能源汽车年度推广计划预拨部分省级补助资金,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区新能源汽车实际推广和使用情况及当地补助标准统筹拨付给购买者。2018年上半年,对2017年纳入各设区市(包括所辖的县(市)、区)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按本通知规定标准进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多拨的结转下年使用,少拨的予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