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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电池征收消费税或使非法企业复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3  作者:鑫椤资讯
      财政部公布了对蓄电池征收消费税的情况,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而对铅酸蓄电池则征收4%的消费税,从政策的角度来看,铅酸蓄电池明显的“不受待见”。
 
  不过,由于此前铅酸蓄电池行业反对声音比较大,财政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此前行业内已经早有预期,并且认为征收消费税无法避免,当时的预期是4-5%;所以最终征收的4%,实际上是低于市场预期的。另外,按照目前蓄电池出厂价格普遍在300-350元/组,征税之后,价格增加12-14元/组。
 
  考虑到铅酸蓄电池消费属于非经常消费,消费频率在2年一次,因此增税本身对行业并无太大的影响,有些分析称将影响铅酸和锂电的竞争,这有些夸张,因为铅酸蓄电池价格本身的波动就不止这些钱。目前锂电和铅酸的价差仍然在2.5-3倍左右,所以对铅酸行业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不过,对行业的整合影响就十分巨大,特别是对一些非法小企业而言,征收消费税等于人为的增大了不含税电池和含税电池之间的价差,使得他们的生存空间有所拓展;行业集中难度增加。
 
关于我们: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上千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电池隔膜分会和电池回收再利用分会等十一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关键词: 铅酸 征税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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