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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任: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迫在眉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1  来源: 中国电子报
    去年1月份,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去年7月份,工信部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引起广泛关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回收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天任接受了《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位居全球第一,而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在5~8年,有效寿命在4~6年,这意味着第一批投入市场的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基本处于淘汰临界点。”张天任表示,“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对加强报废电池的综合高效利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的再生循环利用是一个新兴领域,目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

    为什么要尽快推动动力锂电池再生循环利用?虽然我国锂资源量位居全球第四,但由于锂矿品位差、提纯难度大,成本高,每年需要进口大量的锂矿,对外依存度超过85%。而且“中国需求”还推动了电池级碳酸锂价格的暴涨,几年来涨幅接近三倍,极大加重了我国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的采购成本。“一方面,报废的动力锂电池是宝贵的‘城市矿山’,金属含量远高于矿石,将其中的锂、钴、镍等有价金属加以回收,再生利用,能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进口,降低对外依存度,保护国家资源战略的安全。”张天任说,“另一方面,从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的角度来说,报废锂电池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危害,如正极材料中的钴、镍等重金属元素,电解液中的有机物,负极中的碳材料等,都会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特别是重金属一旦渗入土壤,数十年都难以恢复。”

    在张天任看来,回收体系不健全、再生技术不成熟、激励措施不给力是目前面临的三大主要问题,为了更好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再生利用、循环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国家战略资源的安全,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他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张天任认为,加快制订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是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他建议有关部门加快制订报废电池的回收及再生利用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如Pack系统拆解的现场工艺规范、电池余量的检测标准等。鼓励具有产业优势的地区编制新能源锂电池监管、回收、循环利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出更符合产业实际、更具可操作性的国家层面实施方案。

    在激励措施上,张天任建议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财税优惠、产业基金、积分管理等激励政策,研究探索动力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统筹现有的资金专项,对回收体系的建设,再生冶炼的科技攻关等,给予资金补贴。确定一批标杆企业和示范项目,优先推荐其申报绿色制造、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引领、企业和社会资金多元投入、经济和环境效益共享的资金保障机制。

    在技术层面,张天任建议组织联合攻关,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针对动力锂电池再生利用存在的薄弱环节,建议国家加强引导,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和市场化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不断提高工艺装备水平、金属提炼技术、节能降耗水平,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逐步培育成熟产业体系。

    在产业规划层面,张天任建议合理布局,避免产能过剩。以“分散回收、集中处置”为原则,鼓励电池生产企业、整车制造企业、回收处置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完善回收体系,创新商业模式。鼓励具有产能和技术优势的锂电池制造企业建设再生循环项目,拓展产业链。加强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再生循环项目“一哄而上”造成产能过剩、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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