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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陈虹两会呼吁:加快制定实施商用车“双积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7  来源: 每经新闻
    2018年全国两会已拉开帷幕。在大力推进汽车“四化”建设的背景下,参加今年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的建议》和《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回收和动力电池梯级利用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两项议案。
 
    目前,《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9月27日正式发布,随着该办法的即将实施,节能与新能源乘用车管理将建立长效机制。
 
    在此情况下,陈虹认为,制定和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也具有较强的紧迫性。一方面,从控制污染物排放角度看,国内商用车销量虽仅占汽车销售总量的15%左右,但数据显示,2011~2016年,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中,商用车已成为排放大户;另一方面,到2020年,国家财政补贴将逐步退坡直至完全退出,乘用车的双积分制度已颁布并即将实施,但商用车仍无相应跟进措施,这对新能源商用车后续推广普及不利。
 
    陈虹建议,虽然需要加快制定和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制度,但由于商用车油耗积分管理还不具备条件,因此建议先实施商用车新能源积分管理办法;同时,由于商用车用途广泛、产品差异大,建议按不同类型商用车种类设定新能源积分标准;对同时生产商用车和乘用车的同一企业,为增加政策灵活性,建议实施商用车和乘用车新能源积分互通。
 
    陈虹还进一步建议,管理(考核)车型范围要由点及面。例如,商用车新能源积分管理方法先从客车和专用车两类车型试行,后续视市场和技术发展情况再扩展到其他车型。
 
    而在实施时间节点上,陈虹建议最好从2018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
 
    此外,陈虹还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相关问题提交了《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回收和动力电池梯级利用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陈虹认为,“目前,新能源汽车回收政策体系还不够健全,有技术、有资格的厂家难以收到动力电池,导致电池回收网络不畅通,电池流向难以监控,整车厂难以对所有已售车辆的动力电池,做到从新车出售到最终回收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此外,目前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技术规范不够完善。各路资本跟风涌入,但从业企业良莠不齐,部分回收电池浪费严重,规模集聚效应难以形成,影响行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目前,国内拥有成熟梯级利用技术的厂家很少,如果部分厂家由于缺少梯级利用技术,将回收后的动力电池电芯简单改造后,用于手机充电电源,不仅造成大部分动力电池的浪费,还威胁到使用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基于此,陈虹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一是设立新能源汽车回收资质,并与传统汽车回收资质分离;二是设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企业的技术准入门槛,推动梯级利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三是统一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园区;四是结合社会征信体系;五是由车主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相应责任;六是在补贴政策中,增加动力电池有效回收的因素考量,给予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的研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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