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圆通、韵达等四家快递企业之后,又有一家公司接到了中航协的“罚单”。27日,中航协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北京飞力士物流有限公司的处理通告》,通告表示,由于飞力士公司违规运输锂电池,私刻南航确认章,并加盖在《非限制性物品运输声明》上,性质十分严重,决定注销北京飞力士物流有限公司的二类货运代理资质。
《通告》显示,2012年11月7日,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在对北京飞力士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士)发往长沙一票运单号为784-31120401品名为电脑的货物安检过程中,发现飞力士提供的《非限制性物品运输声明》锂电池型号不在南航锂电池备案表中。据鉴定,飞力士加盖在《非限制性物品运输声明》的确认章系为伪造。
中航协称,鉴于飞力士违规运输锂电池,私刻南航确认章,并加盖在《非限制性物品运输声明》上,已严重影响了正常飞行安全,性质十分严重。其行为违反了CCAR-276部303条(a)款第三项“未填制、未如实填制或者未正确填制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注销北京飞力士物流有限公司的二类货运代理资质。“请各航空公司终止与该企业的合作,不承运其揽收货物。”
业内人士透露,电子产品确实是只能走汽运,“一直是这么规定的。”不过,他也坦言,受圆通、韵达受罚事件的影响,现在不少企业对电子产品的揽收都更加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