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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五洲龙混动大巴燃烧 急需制定安全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8  来源: 电动汽车时代网  作者:鑫椤资讯
  “骗补贴”的风头尚未平息之际,据悉,9月15日早7:05时许,广东深圳市一辆公交车着火,目前火已扑灭。记者从深圳交警处了解到目前已有一人死亡。造成公交车自燃的初步原因判定为人为纵火。此前,财政部公布的“骗补贴”5家整车制造商中,包括江苏金龙和五洲龙两家车厂。
 

 
  据业界资深人士介绍,此次着火的公交车为深圳五洲龙公司制造的油电混合驱动公交大巴。笔者查询了近2年相关新闻后发现,从2011年开始,五洲龙制造的油电混合驱动、纯电动大巴已经发生10余宗,事故原因涉及电池组件、整车控制以及第三方因素。
 

 
  尤其是2015年4月26日发生的五洲龙电动大巴在充电时发生自燃事故,是众多涉及包括五洲龙在内新能源大巴最具代表意义的事故。作为使用电池组件(包括柴油机+电池组件)作为动力源的新能源大巴,在近5年发展迅速。在国家确定给予新能源大巴制造厂相当补贴之后,众多不具备研发和制造新能源大巴整车厂竞相上马。为了利益,在品质上大打折扣,甚至用牺牲安全性来换取产量与利润。
 
  从最近5年发生的新能源大巴自燃事故中不难看出,排除人为因素之外,几乎全部源于“电动”或“油电”动力总成(含动力电池)造成。
  实际上,众多制造新能源大巴厂,在技术上具备制造政策,但是缺乏全新的新能源大巴动力、传动、电池、充电和阻燃等国家标准。甚至部分标准还沿用自传统动力大巴标准。这就让一些为了快速获得“骗补”利益,放弃或忽略执行基础的安全标准。
 
  虽然此次五洲龙混动大巴自燃原因,初步判定人为纵火,但在“骗补”的风口浪尖上的五洲龙,在此前已经出现了不少于8宗纵然事故。这种“习惯性”致命故障,或被认为是五洲龙在新能源大巴研发、制造以及安全标准上存在重大缺陷。
 
  点评:
 
  随着众多政府部门介入“骗补”事件的调查,相信会有更多肇事车厂曝光。而“骗补”与“自燃”,虽然没有直接关联。却存在着利益动机上的存续关系。现在已经到了制定更为苛刻且具备前瞻性的强制新能源公交运输车辆生产标准。就在此前笔者撰写北京电动公交大巴二次自燃的稿件中指出,一旦运营中新能源公交大巴发生自燃,或引发群体性公众安全事故,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对社会稳定性起到恶劣影响。
 
        此次,五洲龙油电混动大巴燃烧并至1人死亡事故,在对肇事嫌疑人进行法律制裁之外。政府、整车厂都有必要对新能源大巴存在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并对在售和运营中的新能源大巴进行彻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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