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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面临“二次污染”:2020年或有17万吨报废电池怎么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07  来源: 每经新闻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累计报废汽车电池辆将达到12万~17万吨,而截至目前,国内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研究才刚刚开始。
 
    9月5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研究咨询部主任张成斌表示,目前的指导文件虽然划出了车用电池的回收主体,但是由于缺少强制标准,经济效益又很难实现,因此电池回收与再利用面临重重困难。
 
    那么这些从电动汽车上拆解下来的退役的电池,到底该如何处理才能避免二次污染呢?
 
    电池回收进展缓慢
 
    将乘用车上使用过后的电池用于储能,是目前不少企业的打算,然而实际情况并不顺利。
 
    我国新能源车虽然大规模增长,但电池回收和梯级利用(或称梯次利用)的实践尚未成熟。上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汪晓健表示,上汽已经开启这方面的研究,“但是结果不大好”。
 
    据汪晓健介绍,在电动乘用车上使用过的电池,后续用在储能领域,其实一致性并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最现实的办法是用于一些开关电站或者慢充电桩,但是采用量不大,而且经济效益很难实现。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统计的数据,拆解一吨废旧电池的费用约为5575元,其中人工费用2500元;回收一吨三元电池的收益为5900元,而回收一吨磷酸铁锂电池的收益为4000元。由于目前回收量少,所以不少企业都是直接将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除了环保和经济性方面的考虑,锂资源缺乏也是需要进行回收的因素之一。张成斌表示,“短期内我国锂资源能够实现自给自足,但从长期来看,中国的锂资源将需要依赖进口。”由此看来,电动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以后,车用电池的回收也是势在必行。
 
    政策监管亟需补齐
 
    科技部电动汽车重大项目监理专家组组长王秉刚认为,为了让电池更有回收的价值,首先需要提升电池本身的品质。另一方面,电池规格、尺寸方面也需要进行统一,最好未来电池进行回收利用时,可以不需要进一步拆解为单体。
 
    目前,国内对于电动汽车电池并没有统一的规格,有方形、圆柱形以及软包等多种形状,并且每家企业的制作工艺也不相同,这都会给电池的回收和梯次利用带来技术上的困难。
 
    今年初,发改委曾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其中虽然明确了整车企业、电池企业、梯次利用企业等各方面的责任,但是并没有出台强制执行标准。
 
    张成斌表示,由于缺少强制的回收标准,经济利益也难以实现,因此企业很难进行回收。
 
    张成斌认为,电池方面的拆解回收也应该设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对于按照规定进行回收的企业要给予奖励,不按照规定回收的要进行惩罚,大棒要给,大枣也要给”。
 
    据悉,美国市场目前对电动车电池的回收规定较为细致,例如征收附加环境费作为电池的回收费用;对消费者实行押金制度,确保消费者主动将电池送回。而在国内目前尚无相关措施保障电池的回收。
 
关于我们: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上千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电池隔膜分会和电池回收再利用分会等十一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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