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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补贴通知 覆盖整车/零部件/充电等领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7  来源: 鑫椤资讯
 6月16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重点支持的领域覆盖五个方面:一、新能源整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和商用车;二、关键零部件:1.电池单体及系统;2.电池梯度利用;3.驱动电机及系统;4.电驱变速箱及系统;5.整车控制器及系统;三、充换电设备:1.充换电设备;2.充换电设施新型商业模式及规模化运营;四、综合性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型商业模式及规模化运营;五、公共平台:1.新能源汽车检测、认证、运营、监控等公共平台。
 
公告原文如下:
 
为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根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新能源整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新技术的突破和应用;支持新能源整车和充换电设施的新型商业模式,实现规模化运营;支持相关平台建设,健全和完善产业链(见附件1)。引导企业以多种形式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拥有项目实施所需的知识产权,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四)所申报项目为在建或待建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需填报2016年度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
 
四、申报办法
 
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后打印装订两套,签字盖章后于申报时间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五、申报日期
 
申报日期为2016年6月20日至7月8日。
 
六、项目评选
 
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支持。
 
七、联系方式
 
材料送达地址: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威海路511号1705室)
 
联系人:郭磊;电话:52980666转17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关于我们: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上千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电池隔膜分会和电池回收再利用分会等十一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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