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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首批新能源汽车免税 送充电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7  作者:鑫椤资讯
核心提示:日前,镇江市两家企业为所购买的两辆新能源汽车向国税部门申请了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两家企业也是该市首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的受益者,同时也标志着新能源汽车正式走入镇江市场。
 
  日前,镇江市两家企业为所购买的两辆新能源汽车向国税部门申请了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两家企业也是该市首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的受益者,同时也标志着新能源汽车正式走入镇江市场。 

  此次两家企业购买的
新能源汽车车型均为大马牌HKL6600BEV纯电动轻型商用客车,这款新能源汽车尺寸介于轿车与公交车之间,单车免税额为1.95万元。据一位购车企业负责人介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作为职工上下班服务的专车,也不开长途,"买车时送了我们充电桩,使用很方便"。 

  据了解,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对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
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其次,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第三,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附件1要求;第四,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最后,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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