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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确认61户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人 增税50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4  作者:鑫椤资讯
核心提示:日前,记者从国税局了解到,电池、涂料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中符合条件的将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
 
  日前,记者从国税局了解到,电池、涂料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中符合条件的将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通知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其中,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和新能源电池免征消费税。同时,对铅蓄电池进行“限时免税”,2015年12月31日前缓征消费税,2016年1月1日起,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此外,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对符合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应税消费品,应当持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并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相关产品的材料。
 
  截至目前,全市已确认61户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人,预计全年将增加税收500万左右。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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