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进行投资建设,选择在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投资开发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生产制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14年11月1日,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http://www.lgxc.gov.cn/home.aspx)发布了《关于取消"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位于临港重装备产业区的上海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在环评公示期间社会反响较大.经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该项目,停止审批.
就上述事宜,公司将持续关注,并与有关方接洽后续事宜处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