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北京发布”10日消息,北京市即将出台《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充电桩的不低于18%,此为规划审批条件之一,如物业不配合将被罚分曝光。
据悉,截至2014年6月底,北京市已有600多辆电动车上牌,7月底预计达到1000辆,除建成300多个自用充电桩外,北京市将积极推动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此外,北京市10个远郊区县中已有9个开始推广电动出租车,共计车辆1600辆,2014年将再增加800辆,到2017年,北京市电动出租车数量将达到5000辆。
除北京外,6月份南方日报报道,深圳市将把电动车充电桩列为新建小区的“标配”,作为小区验收的建设标准之一。合肥、上海等地也在积极探索新建住宅小组配建充电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