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汽车 » 正文

山东低速电动车企业冀望管制放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8  来源: 大智慧
      大智慧通讯社7月7日参加了在京举行的北京第十届国际纯电动车混合动力车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展览会,多个山东地区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放开对低速电动车的限制,在生产资质、牌照、上路等问题上出台相关的认可政策。多个低速电动车企业人士表示,有关部门近期正在考虑在山东以外的地区开展低速电动车运营试点。

      近年来,尽管新能源汽车推广面临重重问题,但以山东省低速电动车为代表的微型电动车却发展迅猛。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名誉院长郭孔辉在内的多位业内专家均认为中国发展新能源汽车应从低端电动车切入,产业和交通管理部门应放开对低速电动汽车的限制。

      根据大智慧通讯社观察,低速电动车基本都采用铅酸电池,最高车速普遍在80公里/小时以下,市场售价大多在5万元以下,车身普遍较小,老年代步车占了很大比重。

      据悉,绝大多数低速电动车无法登记机动车牌照,目前山东省部分地区对低速电动车颁发了专门的车牌。受限于牌照和交通管制,低速电动车在大中型城市很难得到认可。多数企业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低速电动车的销售目标区域主要为交通管制不太严格的二三线城市和乡镇、农村市场。

      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山东省的低速电动车遭到曝光。央视在报道中指出“山东的一些企业利用特种设备许可证,大肆违规生产四轮代步车,既有燃油车又有电动车,粗制滥造,无人监管,事故频出,生产出来的车辆毫无安全可言”。随后,山东省的低速电动车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压力。

      多数企业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315晚会对山东省低速电动车行业造成了较大冲击,数百家车企已经关停。

      山东省近期也对低速电动车行业做出了相关规定,日前,山东省发布了“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规定生产企业必须为已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汽车整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具备小型电动车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并拥有小型电动车三大核心部件之一(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控制系统);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有企业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参照山东省的标准,在山东省外的地区开展低速电动车的试点工作。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资讯浏览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