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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减税风潮 突加4%消费税或压垮铅酸电池行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9  作者:鑫椤资讯
核心提示:蓄电池产业有一个特点,70%的产品是不要通过发票的,大部分电池销售都是在街道上、修理铺、维修铺等地方,这些地方不要发票,因此提供这些产品的小企业不再交税。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减税,将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这并不是李克强第一次提及减税,从国家发改委到财政部,都在提及这一相同的词汇,并为此出台了不少政策。
 
  在减税热潮的涌动下,一则加税的消息却让一个行业几乎陷入绝望。2015年1月26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指出:“自2015年2月1日起,将对各类电池征收消费税(部分电池免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铅蓄电池自2016年1月1日起征收”。
 
  “现在突然增收4%的消费税几乎会使全行业处于亏损状态。”电池行业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向记者表示。
 
4%行业利润率PK4%消费税
 
  由于过去近二十年电池产业的高速、低成本扩张,使国内电池工业产能处于较严重的过剩,加上国外品牌参与国内市场竞争,整个电池行业的竞争异常激烈,企业盈利水平低,行业基本处于微利经营的整体困难局面。
 
  据统计,2014年全国电池行业主营收入平均利润率仅有4.37%,比全国轻工业平均利润率低约50%。
 
  张天任告诉记者,一些大型企业由于持续的技术装备、环保设施升级,投入大,环保设施运行费用高等因素,部分企业甚至处于亏损状态。2014年下半年以来,电池行业利润总额持续下滑,至12月份同比下降了28.4%,此下降趋势并将会影响2015年全行业获利能力继续下滑。目前全行业亏损面继续加大,亏损额明显上升,其中大中型企业的亏损额占了68%。从行业龙头企业和国有企业2014年的业绩看,多处于微利状态,如果再征收4%的消费税,企业经营更加困难,严重时将加速压垮整个行业。
 
  在张天任看来,2011年蓄电池企业整治以后,留下来的大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已经非常艰难,但是看到了转型升级的效果,现在突然增收4%的消费税,对于企业的整合、创新、转型升级会带来更大的挑战,有的企业根本没办法再活下去。
 
  这是从业人员达到100万人以上,GDP在千亿元以上的行业,“中国电池行业目前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承担着吸纳就业人员,稳定社会的责任,本来就处于微利的企业,再征收4%的消费税后,肯定是雪上加霜,企业将难以为继,会导致企业减员甚至部分破产,带来大量职工失业。”张天任说。
 
  在消费税出台之前的一个月,数据显示出了恶化的倾向。电池工业主营全年虽同比增长2.69%,但至去12月份出现了同比下降10.95%的下滑局面。
 
又现“一刀切”
 
  在出台该项政策之前,有关部门也曾进行过调研。
 
  “企业反映情况的报告也递给有关部门,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出这个政策。”一名知情人士很不解。
 
  更让这名知情人士不解的是,这项政策是一种“一刀切”的做法。
 
  在电池行业,能够交税的几乎都是大企业,而小企业不会。蓄电池产业有一个特点,70%的产品是不要通过发票的,大部分电池销售都是在街道上、修理铺、维修铺等地方,这些地方不要发票,因此提供这些产品的小企业不再交税。
 
  “加税造成的后果就是大企业税负再次加重,没有财力创新转型,而小企业依然逍遥法外,消费税的征收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鼓励落后和不规范经营的作用。”张天任说。
 
  “一刀切”的另一方面体现在产品上。按照该政策,铅蓄电池都要交税。铅蓄电池企业则表示了不理解:“铅酸电池有初级产品,有高端产品,有免维护的,有环保型的。现在‘一刀切’,都要交税,那些节能环保类的产品,比如密闭电池,是不应该交税的。这政策没有起到鼓励发展环保的作用。”
 
  此外,在张天任看来,同一企业有含汞电池和无汞电池,同一企业有军品电池和民用电池,同一企业同时生产用电器具、设备和电池产品,这在行业中是较普遍的现实情况。在制造企业环节征收电池消费税,如何客观、科学地进行纳税识别和准确区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例如:生产电源设备和电动车的企业同时也生产电池,将电池作为整机的配件就可规避消费税的征收),现行征收环节缺乏可操作性。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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