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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小排量汽车再获税赋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12  来源: 鑫椤资讯  作者:鑫椤资讯
    在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中,明确提出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免征车船税。业内专家对此表示,此项税费优惠,有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小排量车型的销售。
    据了解,《车船税法》相对于《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调整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完善了征税范围;二是改革了乘用车计税依据;三是调整了税负结构;四是规范了税收优惠;五是强化征收管理。其中,在规范税收优惠方面,《车船税法》除了保留《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了以下3项优惠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免征车船税。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目前仍旧处在发展初期,对新能源车船给予税费上的优惠,可以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增加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而另一方面,拟推行的《车船税法》将排气量作为乘用车计税依据,小排量汽车因此将更易受到普通消费者的青睐。
    业内人士表示,新的车船税法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能源车的购车成本问题,但这样的规定表明了国家税务部门对新能源车的态度,对新能源的扶持还有很多方方面面的措施,但对新能源车的推动作用不能忽视。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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