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01211.HK)3月19日公布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关于调整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向范围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优化“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投向范围及新增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优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比亚迪独立董事同意调整优化“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
日期:2018-03-20 08:45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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