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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干电池分类投放集中回收遇尴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01  来源: 鑫椤资讯  作者:鑫椤资讯
    我市即将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引导市民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据了解,有害垃圾包括可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等,此前一直鼓励回收的一次性干电池则未被列入。
    很多市民心存疑问,以前分类回收的一次性干电池,现在为何不再需要分类投放、集中回收了?
    一次性干电池未列入“有害垃圾”,不鼓励集中回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常见电池一般可分为5类:一是一次性5号、7号干电池,主要成分为锌和锰,一般在电视遥控器、玩具中使用;二是可充电重复使用的5号、7号电池,这类电池主要成分为镍镉、镍氢;三是锂离子电池,主要用于手机、计算机等,含有镉、钴、镍等重金属;四是铅酸电池,主要用于电动自行车、汽车等,这类电池70%的成分为铅;五是纽扣电池,如氧化银纽扣电池、碱性锰纽扣电池等。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导雷立旭介绍,由于铅、镉等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含这些成分的铅酸电池、可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等必须分类回收。业界持异议的主要是一次性干电池,前几年,一次性干电池含有汞,随意丢弃会严重污染环境,所以有关部门鼓励市民分类回收。不过,随着含汞电池逐渐退出市场,环保部门已不鼓励集中回收无汞电池。
    据了解,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曾明确,废镍镉电池、废含汞电池和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需分类回收。但废弃的普通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尤其是已基本达到无汞化的废电池(主要指一次性干电池),不鼓励集中收集。因为我国尚无专门设施集中处理这些电池,且处理技术不成熟。
    有关专家说,“废旧一次性干电池就好比铀,分散在大自然中不会有多大危害,但集中起来,就会面临一系列问题。”
    专家:从资源利用及鼓励市民的角度,建议继续分类回收
    对此,市民现在是否还需要将废旧的一次性干电池分类投放?
    市城管局有关人士明确表示,“我们遵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没有将一次性干电池列入有害垃圾,也不鼓励市民将一次性干电池分类投放、集中回收。”
    “不含汞的一次性干电池对环境危害的确很小。”南理工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陈守文认为,一次性干电池中主要含有锌和锰,和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时会缓慢分解,对水质、土壤的影响不大。不过,从资源再利用角度说,一次性干电池的金属帽、锌、猛、碳棒等,都是可用资源,完全可以、也应该进行再利用。
    雷立旭持同样观点。在他看来,一次性干电池最好的处理方式仍然是循环利用。而且,经过多年努力,市民已经养成了将一次性干电池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政府部门应该鼓励、支持这种习惯。
    集中回收的一次性干电池如何处理?“可以将它们回收后填埋作为'城市矿山’,等将来处理技术更加成熟、处理成本更低时,再将其挖出来利用。”雷立旭说。
   【延伸阅读】
    投入大产出少,企业不愿建电池处理设施
    从技术角度说,一次性干电池究竟应该如何处理?雷立旭告诉记者,废旧一次性干电池的处理,目前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办法。一是火化冶金方法,得到锌、铁、锰等合金;二是湿法化学反应法,将电池放进水中,让电池里的可用成分进行化学反应,以取得其有效成分。
    雷立旭表示,废旧电池眼下的处理难点,是投入产出不成比例。起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回收处理企业看不到回报。“毕竟,废旧一次性干电池中可回收的资源价值相对较低,如果没有足够的相应补贴,企业很难运营下去。”他说。
    市城管局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喻惠萍则表示,企业不愿意投身废旧电池回收行业,还有一个原因是原材料“吃不饱”。一个回收企业要想正常运转,日处理量必须保持在数吨以上。但实际上,目前我市每年仅几十吨的回收量。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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