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汽车 » 正文

国办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鑫椤资讯
核心提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出台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为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之后,一个月内第三次出台利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出台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为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之后,一个月内第三次出台利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提出,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意见》提出,要破除地方保护。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各地制定的地方推广目录一律废止,不得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不得限制消费者购买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意见》要求,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资讯浏览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