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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地区明年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万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8
从25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16年6月,珠三角地区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万辆,其中广州市1万辆,深圳市2.5万辆,珠三角地区其余7市1万辆。其中,按照“公私并举”、“以公带私”的思路,将公交车、公务车、公用车的推广应用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

珠三角各市在执行完现有各类新能源汽车购置合同的基础上,2014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10%,2015年比例不低于20%,确保到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纯电动公交车数量达到4000辆。同时,结合公务车改革要求,推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并积极引导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事实上,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2013年6月明确提出,以珠三角地区公交电动化为切入点,加大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部署;同年11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同意我省广州、深圳两个特大型城市以及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以城市群形式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

目前,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涵盖了整车生产、“三大电(电池、电机、电控)”以及电池关键材料等领域,基本形成了完备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截至2013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能力已超过5万辆。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顺利完成珠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广东省政府已批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广东新能源汽车应用“路线图”已经明确,新能源汽车推广有望取得更大突破。

焦点1 产业基础

广东已基本形成完整产业链条

众所周知,广东是汽车大省,目前全省汽车生产能力约300万辆,产能规模居全国前列;汽车保有量已超1000万辆,居全国首位。但广东省汽车产业主要以合资为主,技术依赖性较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在当前国际关系复杂多变、发达国家对传统汽车占有垄断优势的形势下,广东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在这一新兴领域及早发力,无疑是在加快抢占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构建多元化的汽车产业体系。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基本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已涵盖整车生产、三大电(电池、电机、电控)、三小电(电动空调、电动助力转向、电动助力制动)以及电池关键材料等领域,基本形成完备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其中,主要传统汽车生产企业均已研发成功新能源汽车整车,部分新兴新能源汽车企业也积极投身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中,已具备了纯电动、插电式、增程式等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部分车型已批量投放市场;出现了一批有竞争力的新兴新能源汽车企业。截至2013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能力已超过5万辆,2013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年产量7511辆,是2011年的6.9倍。截至2013年底,全省各类新能源汽车销售超过1.1万辆。

与此同时,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也保持着积极的良好势头。省重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中的新能源汽车项目总投资超过360亿元,目前开工率100%,截至2013年底累计完成投资超过200亿元。此外还有一批国内外大型新能源汽车优势企业正在研究来粤投资事宜。

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将争取用5年左右建立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用10年左右将广东建设成为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均达到国际前列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焦点2 核心部件

可满足下阶段大规模推广应用

在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过程中,电池是其中一个主要瓶颈。由于动力电池性能(如能量密度、充放电循环次数等)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新能源汽车需要搭载大量的动力电池,整车售价远高于同级别传统燃油车,性能也有一定差距,在没有财政补贴的情况下难以实现大规模商业推广,使产业难以进入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记者了解到,经过几年的加快发展,广东动力电池等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水平已得到迅速提高。广东省拥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的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平台和优势动力电池研发和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居全国前列。

以珠海为例,该市近年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从整车制造到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和充电设备的产业链条已初具形态。下一步,该市将以LNG客车为切入点,重点发展电动客车,尽快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同时,重点发展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整车电控系统总成等关键零部件。

目前,广东省动力电池技术方面的专利申请量位居全国首位,锂离子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可达到150瓦时/公斤,充放电循环次数在2000次以上,技术指标较“十一五”末期提升30%以上;电池成本却降低了近40%,可控制在3元/瓦时以下;电池正负极、电解液、隔膜等关键材料已实现国产化。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电池隔膜等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材料可基本满足下阶段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需求。

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在会上介绍,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到2015年有望实现国家提出的“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时以下,循环使用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的目标。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动力电池产能已超过10亿安时/年,如果省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已支持的动力电池项目全部达产,预计动力电池产能将超过15亿安时/年,按平均每辆纯电动乘用车装载20Kwh电池计算,预计可满足24万辆纯电动乘用车的需求。

此外,永磁同步电机也是新能源汽车电机的主流发展方向,目前广东省已具备量产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系统的能力,产品综合技术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可满足不同整车的需要。

会议提出,为重点提升车用动力电池技术和性能,广东省将加快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中的新型动力电池专项实施,重点支持动力电池等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充放电循环寿命、安全性、一致性等性能短板,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要求。

焦点3 配套设施

新建公共停车场安装充换电设施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也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另一个主要问题。目前,除深圳等个别城市外,大部分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仍处于试验或者示范阶段,尚未形成可满足较大规模推广应用要求的充电设施体系。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省政府与南方电网签署了《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截至2013年底,广州、深圳、珠海、中山、梅州、韶关等地累计投运充电站超过85座,充电桩超过3500个。广州市在花都区、增城区、番禺区等地部署充电设施,截至去年底,共建设配套充电站(桩)122个,包括大学城充(换)电站、亚运城电动汽车充电站、赛马场电动汽车换电体验站、加氢站和118个充电桩。为满足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广州市计划共建设各类充电站105个,各类充电桩(机)9970个。

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基础。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就必须同步甚至是适度超前建立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体系。对此,《实施意见》提出,2013—2015年在珠三角地区初步建成适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各地要按照“早做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年度推广应用计划,因地制宜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及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透露,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将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明确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和要求。同时,要明确要求新建公共停车场配套安装一定数量的充换电设施,现有公共停车场要逐步加建充换电基础设施;要明确私人乘用车充电桩的投资和建设主体,居民小区要根据业主需求在停车场配合安装交流充电桩;繁华商业区、大型商场要逐步开设具备充电装置的新能源汽车专用位;充分利用路灯网络、咪表停车位等资源建设充电桩。此外,研究出台充电换基础设施的具体支持政策,鼓励并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焦点4 商业模式

由政府补贴向商业化运营过渡

目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模式多种多样,包括整车租赁、电池租赁、裸车租赁、分时租赁、汽车共享等,各种模式都有其适用范围。广东省一直积极探索慢充、快充、快换等不同技术路线以及车电分离、融资租赁、油电对价等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在全国属于探索各类技术路线和运营模式最广的地区。而近几年来推广应用的实践表明,尽管新能源汽车购车成本远高于传统汽车,但随着材料技术、电池技术、电池管理及电机、电控技术的不断提升,在国家和省可以预期政策扶持下,新能源汽车累计使用成本优势正逐渐显现出来,通过创新商业模式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条件正在走向成熟。

会议指出,一方面要加强运营模式对比分析。从技术路线、车型选择、运营模式、电池供应、资金需求等方面研究对比各类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加强工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另一方面,鼓励各市因地制宜积极创新运营模式。继续支持我省各类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探索及创新,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车辆技术和商业模式,推动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由政府大规模补贴向成熟商业化运营过渡。

作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和首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深圳市正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商业模式:一是优化完善“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充维结合”商业模式;二是积极开展“融资租赁、双锁共赢、充维结合”创新商业模式,通过固定充电与移动补电相结合,解决当前面临的充电设施用地需求大、建设进度慢、财政支出与公交企业成本控制难等推广应用瓶颈问题;三是制定纯电动出租车管理办法,实现纯电动出租车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四是探索新能源私家车“汽车共享”模式、专用车“整车租赁”模式,充分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效率,扩大应用规模。

目前,广东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居全国前列。广州是全国第一阶段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中为数不多完成示范目标的城市;深圳是全世界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规模最大的城市,截至2013年底,深圳累计推广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超过6000辆。在2013年国家四部委组织的示范城市专家组检查中,广州、深圳的工作得到专家组一致好评。珠海、中山、梅州、韶关等市都尝试性的开展了纯电动公交车示范运营。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从最初政府主导的公交、公务、出租、环卫等领域初步延伸到了通勤、旅游、私家车等更大范围。截至2013年底,我省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超过1万辆;纯电动公交车(含大巴和中巴车)超1500辆,占全国近30%。经初步测算,1500辆纯电动公交车一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万吨,相当于增加了2.7万公顷森林。

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新能源汽车存在一次性购车成本较高、充换电设施不完善等因素,消费者对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存在诸多顾虑,在使用习惯上仍依赖于传统燃油汽车,社会认知和认可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会议指出,要争取并落实好国家财政资金扶持措施,并积极争取国家对珠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性奖励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同时,完善省财政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补助措施。广东省市财政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1:1配套,根据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给予综合补助。鼓励各市在国家和省财政补助政策基础上,研究出台本地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综合性财政政策。此外还要做好宣传与引导工作,积极引导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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