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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新能源车准入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4  来源: 鑫椤资讯  作者:鑫椤资讯
  12日,北京经信委网站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3]27号)和《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 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对在北京是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服务提出了要求,新能源小客车产品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纳入到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满足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车型的相关要求。汽车产品相关电池、发动机等单元均符合相应的国家以及本市的标准。

  在京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明示续驶里程、最高车速、30分钟最高车速、(0~50)km/h加速性能、(50~80)km/h加速性能、能量消耗率、动力蓄电池包容量等参数指标和产品质量担保承诺,并满足在本市运行所需的产品安全性能要求。

  在京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具备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履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的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中,非在京注册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需在本市辖区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

  《细则》指出企业在售后方面要求各品牌在本市设有5家(含)以上授权合格的新能源小客车维修服务中心,布置在合理的服务区域;销售和维修服务中心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快速充电为主,并承诺对社会开放。同时承诺提供24小时不间断救援服务,示范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应在30分钟内迅速反应,启动处置预案,及时进行解决。同时要求对新能源车具备远程监测能力:具有对整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进行实时监测的设施和能力,企业数据保存时间须不少于3年,监测数据应实时发送至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综合服务与管理平台。

  《细则》对车辆质保也提出要求,要求厂家提供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

  《细则》同时对纳入《目录》的企业和产品进行评估,建立企业和产品的退出机制。

  新能源汽车产品如果已停产、实际产品与申报材料或目录不一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爆炸、起火、漏电等)、单一车型累计总销量500辆以下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累计发生2起非人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电等)或单一车型累计总销量500辆(含)以上有超过1%(含)产品发生非人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电等)等,将会退出《目录》。

  纳入《目录》的生产企业如果单一年度在京新能源小客车销售量低于一定规模(2014年为500辆<含>,2015年起为1000辆<含>),下一年度退出《目录》。同时如果企业的上报材料或申请中存在虚假信息的、销售或售后服务不规范、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爆炸、起火、漏电等)等,并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将取消其进入《目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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