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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草案)流出 乘用车添新成员“四轮低速电动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2  来源: 第一电动  作者:鑫椤资讯
   2017年9月7日有媒体报道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草案),通读后的体会是,四轮低速电动车是我国乘用车新成员而已。如果将这个标准名称改为:微型低速乘用车,更为易懂一些。理由是这个国标(草案)既没有“大赦天下”,也没有“规范一批”低速车企的意图,唯一要求是低速车企要升级为乘用车企业。这个标准做的工作是,体现在电动乘用车的基础上,进行了降低“最高速度”和缩小“几何尺寸”两方面。
 
  一、乘用车基本概念及类别
 
  乘用车涵盖了轿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9座的轻型客车。乘用车下细分为:
 
  ①基本型乘用车(轿车);
 
  ②多功能车(MPV);
 
  ③运动型多用途车(SUV)
 
  ④专用乘用车和交叉型乘用车。
 
  这个国标(草案)将四轮低速电动车归类为基本型乘用车(轿车),什么是基本型乘用车(轿车)?目前大多家庭级别的小轿车。
 
  二、四轮低速电动车基本技术特征
 
  这个国标草案对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特征进行规定:
 
  ①车速高于40km,低于70km;
 
  ②动力是用的锂电,电池重量小于整车重量30%;
 
  ③配ABS(防止刹车时车轮抱死)系统;
 
  ④侧面40公里碰撞试验要求;
 
  ⑤10秒内加速到30公里。
 
  三、对(草案)重要强制性内容,要认真学习
 
  这个国标(草案)对低速电动车定义、尺寸、速度、质量、安全、电池等都有明确规定。
 
  ①定义:具有4个行驶车轮、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4个座位、使用动力蓄电池作为唯一能量来源。
 
  ②外廓尺寸:车辆总长度应不大于3500mm,宽度应不大于1500mm,高度不超过1700mm。
 
  ③锂电池:动力电池的标准规格为GB/T 31467,即《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标准。
 
  ④最高车速:按照GB/T 18385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车辆的1KM最高车速,其值应大于等于40km/h,且小于等于70km/h。
 
  ⑤整车整备质量:不应超过750kg。
 
  ⑥速度警示:车辆在设计时应考虑车辆启动、车速低于20km/h时,能够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
 
  ⑦碰撞后安全:车辆以40km/h的速度按照GB/T31498进行正面碰撞试验,结果应满足GB/T31498和GB/T11551的规定;车辆按照GB/T31498进行侧面碰撞试验,结果应满足GB/T31498和GB/T20071的规定。车辆的所有座椅均应装备三点式汽车安全带。
 
  ⑧整车标志: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与车辆品牌/型号相适应的商标或厂标。
 
  ⑨在车身两侧及后侧易见部位应喷涂如下图所示的识别图形符号,图形的高度为宽度的1/2,且标志高度在150mm-200mm之间,字体应采用黑体,其反光要求应该满足GB/T 18833的要求。
 
  四、《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意图解读
 
  ①不是基于规范发展老年代步车,而是在鼓励发展小型(经济性)电动小轿车;
 
  ②小型(经济性)电动小轿车必须安全到位,如配ABS、碰撞试验要求;
 
  ③鼓励发展采用锂电池,铅酸电池已经不在其列;
 
  ④符合《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的车辆可以上牌、上路。
 
  五、发展四轮低速电动车意义和价值
 
  ①四轮低速电动车必将成为我国电动乘用车的主流车型;
 
  ②目前我国锂电池企业和规模已经过剩,培育四轮低速电动车市场,给锂电池企业一个极大利好;
 
  ③四轮低速电动车有利于城市普通家庭买得起,用得起,用得方便,会有效地带动我国电动汽车市场的发展;
 
  ④发展四轮低速电动车应与现有充电设施配套,可以有效节约现有资源;
 
  ⑤目前比较优秀的低速车企升级为四轮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压力不大。
 
  六、对《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草案)几点建议
 
  ①10秒内加速到30公里。这一规定,可以调到40公里。理由是,因为城区限速是40公里,高速电轿在5秒内几乎能到40公里,所以这个车应该要求8秒如何?
 
  ②这个车可以上牌、上路了,同是必须要执照。接下来,要有配套的驾照,一定在目前驾照类别在增加一种,与这个《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草案)对应。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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