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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与康91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项目辽宁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8

建新能源汽车交通枢纽站,首批262辆新能源大巴上线运营,引入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试水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

2月7日,记者获悉,新宾满族自治县正式启动沐与康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1亿元,是抚顺市“一极五业”项目中大能源领域的重点工程之一,将于2019年完成建设,届时,新宾将成为新能源汽车运营东北第一县。

新宾满族自治县县长陶承海告诉记者,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包括新能源汽车公交车的PPP业务,新能源汽车客运车辆的金融租赁业务,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布网、投资、运营等。项目一期投资4.3亿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和新能源汽车枢纽站建设。未来将建成汽车产业园、智慧交通枢纽及充电中心站,并投放5027辆新能源汽车上线运营。

陶承海表示,新宾从新能源汽车运营做起,将逐步实现域内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全覆盖。目前,新宾新能源汽车枢纽站及15个乡镇的新能源汽车停车场站正在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首批购置的262辆新能源大巴正式投入运营,其中50辆在县内作为旅游包车使用,其余212辆车投入到沈阳经济区八城市群运营。

接下来,新宾将吸引更多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落户,并积极发展电池生产、充电桩配建等产业。同时,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清扫车、垃圾车、物流车等改装车辆中普及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将给未来到新宾旅游的游客提供方便。陶承海透露,待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密度时,将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游客到新宾后想去某个地方游玩,可以通过APP预约租赁附近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只需支付单程费用。

为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业务,新宾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300辆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第一年给予每车每月500元的运营奖励,第二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励。在政府投资的公用充电车位中预留总充电车位的10%(不少于1个)免费提供给分时租赁车辆停放。

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将有助新宾“大生态”“大能源”“大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全域产业结构提档升级。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个人和单位购买与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给予一定补助;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

对个人提前淘汰自有黄标车、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纯电动物流车的,在享受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偿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

对于单位集中购买和使用电动车、自行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将新能源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辆纳入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范围;支持新能源客车产品参与营运客车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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