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公司6月26日公告,拟投资6.7亿元,筹建蓄电池、锂电池生产车间及相关设备,并组建新能源研究院。
公告显示,力帆股份拟以全资子公司力帆集团重庆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在重庆市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内筹备并实施新能源电池项目,计划项目总投资为6.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4.17亿元,流动资金25,275万元,分两期实施,在第一期投资完成后,将根据市场情况再决定第二期的投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蓄电池、锂电池生产车间及相关设备,并组建新能源研究院,实现年产200万只摩托车蓄电池、165万只汽车蓄电池、200万只电动助力车蓄电池和1万组锂电池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内部收益率为9.74%。
此外,力帆股份今日还公告,全资子公司力帆汽车销售为解决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力帆汽车经销商的付款问题,以及力帆汽车经销商新建店或扩建店的资金压力,拟由力帆汽车销售、力帆汽车经销商和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向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总额4.5亿元,用于力帆汽车经销商预付批发融资和建店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