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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国务院新政:充电设施升级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将迎大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2
核心提示:《意见》第17条最后一句话就明确提出“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后再不要说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与自己无关了。看看身边的充电桩,说不定就是用你自己的养老金投资建设的。
  充电变局正在发生,无论你是否关注电动汽车,你的切身利益都有可能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投资息息相关。
 
  按照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困扰电动汽车发展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终于在国家层面有了顶层设计。尽管这只是一个国家层面的政策要求,但是一场充电设施建设和投资的历史变局即将发生在每个人的身边。
 
  养老金入局充电桩建设
 
  按照《意见》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已经被定义为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这个名头并非空得,这意味着充电桩的建设被提升至全社会福利的高度。换句话说,政府将有权利用财政、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意见》第17条最后一句话就明确提出“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后再不要说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与自己无关了。看看身边的充电桩,说不定就是用你自己的养老金投资建设的。当然,如果投资顺利,其中的回报也将是长期的,让我们盼望着电动汽车的广泛应用给我们的老年生活带来更多保障吧。
 
  可以发行债券
 
  如果觉得养老金投资的收益太小,也不够直接。那么人们还可以买一些充电设施的债券。
 
  按照《意见》指出,未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各地要有效整合公交、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PPP等方式,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
 
  那么,怎么让社会参与投资呢?
 
  其中最有效的就是通过金融手段,利用金融创新来调动全社会的资金。《意见》第17条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
 
  同时,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将盘活积累在充电桩建设上的固定资产,分散投资风险,并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
 
  其中与普通投资者有关的是,未来政策将鼓励发行充电基础设施的企业债券。对于充电桩这种集城市土地开发和电力配置资源于一身的投资项目,尽管其长期投资较大,但收益却十分稳定和长久。对于资金并不充裕的广大投资者,购买一些充电设施的相关债券,也是在新能源发展的国家战略中获取投资机遇的不错选择。
 
  推出充电桩“大礼包”
 
  电动汽车虽好,但是安装充电桩太难。物业不同意、电力申报难、没有停车位,以及各种繁琐的手续都在困扰着每一个拥有电动出行梦想的人类。然而,此次《意见》却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电动汽车使用和充电桩建设的大礼包。
 
  首先,《意见》指出,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充电桩建设手续的大大简化,将让那些物业公司和神秘的相关部门少一些处处刁难的借口。
 
  其次,《意见》第5条指出,建设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同时,《意见》第19条指出,将制定全国统一的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要按照示范文本,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从此,无论有车位还是无车位的业主,都可以拿着国务院的指导意见理直气壮的找到物业公司质询——这次安装充电桩可以优先支持一下了吧。
 
  最后,也别忘了自己单位的领导哦。《意见》第6条指出,鼓励建设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今后如果在自己家里实在安装不了充电桩可以考虑在单位建一个,利用8小时都上班时间把自己的电动座驾“喂饱”也是不错的选择。
 
  要记住的是,按照此次《意见》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到2020年,要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如果5年后,你所在的城市或小区没有达到上述充电桩的建设标准,那么,似乎你可以投诉开发商违反规划或政府部门不作为了。
 
  企业这回有事干了
 
  《意见》指出,到2020年,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这句话似乎充满深意。首先是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市场预期,对于广大电动汽车相关企业和充电桩生产、服务企业将是一个相当巨大的市场蛋糕。这也等于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未来在国家层面依然将持续对于电动汽车的扶持政策。
 
  其次,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将进一步完善。此次《意见》指出,加快修订出台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标准,积极推进充电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充电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实现充电标准统一。开展充电设施设置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措施研究,及时制修订相关标准。完善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电池等产品标准,明确防火安全要求。
 
  对于有实力的企业来讲,往往是不怕竞争,怕没有规则。例如,目前在设施标准、安全防火标准,以及一些列检查、认证过程中,充电桩的设施和安装维护都上处于无法何以的状态。这极大的阻碍了充电桩的推广安装进度。不久的未来,这些问题都将尽快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最快今年年底,我们就可以看到充电桩的相关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标准的出台。
 
  最后,《意见》第16条中还提出最为关键的政府资金支持问题。未来政府将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办法,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政策预期。
 
  此次《意见》在对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的建设上可谓实惠多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甚至被提高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高度。充电基础设施也将成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的政策突破口。今后随着《意见》的逐步落实和各地区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将享受更为便捷绿色的电动汽车出行,更将迎来电动汽车产业的历史投资机遇和产业的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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