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一、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
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
|||
100≤R<150 |
150≤R<250 |
R≥250 |
R≥50 |
|
纯电动乘用车 |
2.5 |
4.5 |
5.5 |
/ |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
/ |
/ |
/ |
3 |
二、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Wh/km·kg) |
标准车(10米<车长≤12米) |
|||||
纯电动续驶里程R(等速法、公里) |
|||||||
6≤R<20 |
20≤R<50 |
50≤R<100 |
100≤R<150 |
150≤R<250 |
R≥250 |
||
纯电动客车 |
Ekg<0.25 |
22 |
26 |
30 |
35 |
42 |
50 |
0.25≤Ekg<0.35 |
20 |
24 |
28 |
32 |
38 |
46 |
|
0.35≤Ekg<0.5 |
18 |
22 |
24 |
28 |
34 |
42 |
|
0.5≤Ekg<0.6 |
16 |
18 |
20 |
25 |
30 |
36 |
|
0.6≤Ekg<0.7 |
12 |
14 |
16 |
20 |
24 |
30 |
|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 |
/ |
/ |
20 |
23 |
25 |
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助标准按照上表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三、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
四、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
补助标准 |
燃料电池乘用车 |
20 |
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 |
30 |
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
50 |
附件2:
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单位:km)
类 别 |
乘用车 |
客车 |
货车 |
专用车 |
测试方法 |
纯电动 |
≥100 |
≥150 |
≥80 |
≥80 |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
插电式混合 动力(含增程式) |
≥50(工况法) |
≥50 |
≥50 |
≥50 |
M1、N1类采用工况法或60km/h等速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
≥70(等速法) |
|||||
燃料电池 |
≥150 |
≥150 |
≥200 |
≥200 |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
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等纯电动快充客车不按上表续驶里程要求执行。
2.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二、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车速要求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应不低于100km/h。
三、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综合燃料消耗量要求
(一)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货车、客车)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附件3: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评价指标说明
为更科学地评价纯电动客车技术水平,特提出“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指标,单位Wh/km·kg,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如下:
E表示电能消耗率,试验检测项。电动汽车GB/T 18386《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试验中消耗的电能除以行驶里程所得的值,单位Wh/km。
M表示附加质量,车辆基本参数。GB/T 18386检测试验中的所需附加质量,单位kg,具体计算如下:
1.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小于或等于180kg,附加质量=最大允许装载质量;
2.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180kg,但小于360kg,附加质量=180kg;
3.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或等于360kg,附加质量=1/2最大允许装载质量。
注:按GB/T 3730.2《道路车辆 质量 词汇和代码》中定义:
最大允许装载质量=最大允许总质量-整车整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