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锂电池 » 正文

部分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将不征收车船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8  来源: 鑫椤资讯  作者:鑫椤资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首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共有49款车型将不征收车船税。
    根据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财政部、国税总局、工信部根据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情况,公告其车型目录。在这份目录中记者看到,纯电动乘用车包括上海大众的天越牌(TANTUS)SVW7007BEV纯电动轿车、上海通用的赛欧牌(SAIL)SGM7000EV纯电动轿车等共计42款车型。燃料电池乘用车则有上汽集团的上海牌CSA7000FCEV燃料电池轿车等7款车型。首批目录中并未出现全进口车型的踪影。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资讯浏览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