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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时蓄电池爆炸伤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5  来源: 金陵晚报  作者:鑫椤资讯
      市民阿钟去年年底买了一辆电动车,然而,这辆新的电动车电量仪表好像有问题,每次充电充了很长时间仍然显示“充不满”。就在电动车买了几个月后的一天,阿钟便想仔细查看一下正在充电的电池是不是有问题,没想到,“砰”的一声电池突然爆炸了!阿钟的双眼立即鲜血直流,疼痛难忍……后来,阿钟将卖电动车的商家武某告上法庭,法庭判决武某赔偿阿钟近百万元;可武某认为,电动车蓄电池的厂家才应该负责任,又将厂家告上溧水法院追偿。

      充电时蓄电池突然爆炸

      2013年底,阿钟在武某的店里看中了一款电动三轮车,讨价还价后阿钟将这款三轮车骑回家了。

      然而,没过多久,阿钟发现这款车子的蓄电池可能有问题,“每次充电很长时间都充不满,我就奇怪呢,这车才买没多久啊!”阿钟说,每次他看电动车的电量仪表盘,显示都是没充满的状态。

      今年年初,电动车正在充电时,阿钟又看了看电量仪表盘,依旧显示没充满。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阿钟便凑近电动车的蓄电池附近想一探究竟。没想到,此时蓄电池竟“砰”的一声突然爆炸了!躲闪不及的阿钟立即觉得脸部疼痛不已,双眼已鲜血直流……随后,阿钟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长时间治疗,阿钟眼部仍受伤严重,无法完全恢复。

      蓄电池排气系统存在缺陷

      事故发生后,阿钟将三轮车的商家武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委托权威机构鉴定,认定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事故电动车的蓄电池排气系统存在结构缺陷,《产品说明书》对电动车充电安全说明和蓄电池正确使用方法没有针对性,电量仪表显示不准等。法院判决武某支付阿钟赔偿款989692.5元。

      后来,武某与阿钟私下达成协议,约定武某总共支付了阿钟87万元,阿钟放弃法院判决书确定的武某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与87万元之间的差额部分11万多元。

      厂家是否也该担责?

      然而,履行了赔偿后,武某将蓄电池的生产厂家凯民公司告上法庭,“我认为,他们公司生产的蓄电池存在质量缺陷,才导致我组装的电动三轮车爆炸,给阿钟造成了重大人身伤害,我因此承担了巨额的赔偿金额。根据规定,我有权进行追偿,要求凯民公司支付我的损失。”

      对此,凯民公司认为,蓄电池爆炸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事故电动车的蓄电池排气系统存在结构缺陷,二是《产品说明书》对电动车充电安全说明和蓄电池正确使用方法没有针对性,三是电量仪表显示不准,“而后两个原因是由武某造成的,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只能承担蓄电池爆炸的主要原因中的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负责人称。

      法院经审理认为,武某已经承担了87万元的赔偿责任,凯民公司应对于蓄电池发生爆炸承担主要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并综合考虑全案案情,法院认为凯民公司对于因蓄电池发生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60%赔偿责任,较为合理。依照规定,判决凯民公司支付武某522000元。
 
关于我们: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hina Industrial Association of Power Sources,缩写:CIAPS) 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现有55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和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支机构。
本会专业范围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氢镍蓄电池、锌锰碱锰电池、锂一次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燃料电池、锌银电池、热电池、超级电容器、温差发电器及其他各种新型电池、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各类电池用原材料、零配件、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等。

关键词: 电动车 蓄电池 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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