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酸蓄电池是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20日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近期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2199《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GB/T 19638.2《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GB/T 5008.1《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5008.2《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2部分:产品品种规格和端子的尺寸、标记》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对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的连接电压降, 容量性能(10h率容量), 标志与包装, 防爆能力、大电流耐受能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2hr容量, 充电接受能力, 过放电特性, -15℃低温容量, 耐振动能力, 大电流放电特性, 开闭阀压力, 标志, 尺寸检查, 安全性, 防爆能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的20h率容量、标志、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耐振动性。
抽查发现,标称福建华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电动车专用胶体蓄电池(规格型号 6-DZMJ-20 12V 20AH 生产日期/ 批号2014.8.16/A1408160995)-15℃低温容量项目不合格,属质量问题严重。